啊,好久沒介紹歌啦!

  http://www.youtube.com/watch?v=B0zcewViKsI(為免排版用到我抓狂,我以後再也不想嵌入了)

<早點回家> 詞/曲:青峰

那是在 被人們 感覺遺棄的地方
大馬路 矮平房 黃梅佈滿鬧嚷嚷
生命很短 山中開滿的果鋪成養老枝椏
日子很長 只要是站在等孩子的窗

我們都是 一個人加上另一個人的長相
時間的牆 從他們的手掌到我們的肩膀
流浪星光 代替著那麼多眼神對我說話
早點回家 早點回家

光溜溜 黏答答 孩提時光被原諒
牽絆絆 踉蹌蹌 白髮靠我們欣賞
生命很長 美好或者悲傷細數也數不完
日子很短 只要是陪在孩子的身旁

我們都是 一個人加上另一個人的長相
時間的牆 從他們的手掌到我們的肩膀
流浪星光 代替著那麼多眼神對我說話
早點回家 早點回家

心款款 影恍恍 牽手的步履成雙
天茫茫 月蒼蒼 你們的流域迴盪
笑吟吟 聲緩緩 盡頭前的路暖暖
泥土中央 屋瓦頂上 升起太陽

  看有在電視撥出的主打mv,感覺這張專輯在走復古風,沒有<暫時失控>或<是我的海>的那種曲風,不過舒服的聽她們的歌也不是壞事啦!

  啥?你問我這首歌跟文章有什麼關係?我覺得當背景音樂很好呀!

  沒有啦,其實只是動鍵盤前就想到這首歌罷了。
 
  大學快一年來,總算遇到一個可以大提特提的好玩事情,或許這是上天賜予的成年禮吧?

  一開始我就不認為,在兩個屬性完全不相同的人之間有所謂澄清這種事,顯然我當初該嚴拒,如此,一中各表可以在各自的螢幕前進行,無需大費周章大耗光陰的面對面,依然是一中各表。

  不用人家說,我早就知道,做足準備,做好態度,可以讓自己的「表述」勝算加分。然而,表述的準備功夫充足是一回事,夠不夠堅實到說服他人,又,是否等於真相,那又是一回事了。高中那次交戰,使我深惡痛絕以辯論陰掉這種行為,所以當我嗅到有這種行為的前置作業時,我是沒辦法維持正常的情緒的。

  沒錯,我知道這樣穩死,沒一起參與的人的輿論絕對壓死我,可是,我本來就不是要追求勝利與一時之快,我要看的是:你有什麼可以讓我動搖的。

  那一疊紙,成功讓我動搖了,不過顯然不是好的那種,反而是將高中的不快回憶又召回我眼前,這點我想沒有人能預料得到。

  真理,不是看誰比較大聲,也不是看誰比較冷靜(這樣我就贏啦),什麼禮貌、態度、口才這種外在的東西,常常能誘使別人以為看到了真相,其實,那不過是別人要給你看到的一面。

  我自認我言詞上做到極大的讓步,讓步到我一直忽略自白的真實性,根本不如數個所謂證人共同針對性的見聞,甚至到後來的盛氣凌人與邏輯詭異的地方,我也不當場說出,畢竟有些人在場,我還是懂得照顧全場氣氛的。結果,共識一旦沒有達到--或說不是他想要的那種,就擱下經典之語,實在……也太經典。

  史記<汲鄭列傳>中老是辯不贏張湯的汲黯,就結果論還滿像我的,儘管我一直孩子氣的說:「我又不是辯不贏!」

  道歉(暫且相信是誠心的吧)、經濟困境、個性缺陷……在我看來,的確是不足以支撐很模糊的個人「原意」,要不然,毀謗法不罰的條件中,有條是說出於善意者不罰,我要說本人全是出於勸諫的善意,是否我也可以持有不受質疑的權利?再來,我們這方(雖然完全公開的發言人可說都是我)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觀感與情緒,到底合不合理?這點記得我有提出,也藉「澄清」董驊案例之時提出,還是沒有回音。

  聽了而不接受,與沒有回應的不接受,還是兩回事的。

  說了再多,沒有錄音或錄影,我的記憶同樣沒有足夠的真實性,說多了,又是在抹黑他人,「掩袖工讒」,罪加一等,何苦來哉?不過,我和別人的記憶與他的記憶的價值看來根本不能相比,想來也是怪怪的……

  好了!我可是要當教授把蘇子齊踩在腳下的氓哥耶!辦事都交給手下辦就好啦!我專心研究國學還比較實際。

  至於被我洗腦的患者,和他真實相處,就是最好的解藥囉!氓哥誠心推薦!

  最後分享我對部落格想法的來源(我跟甲霸「肆無忌憚」的程度還差一大截呢):



http://hada.pixnet.net/blog


甲霸語錄:

不要以為「心裏想」,嘴巴不講就是有口德;
不要以為「私下講」,公開不講就是有風度。 ←拜託~~差遠了。





所有的小白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包含本文前面寫三行字的那位蠢蛋)~
就是「搞不清楚狀況」←小白的特點

總認為:自己的主觀最「客觀」,而別人的主觀都是「偏見」。

甲霸講到爛了,我最主觀了,我一點都不客觀,而且我寫的文叫自爽文,自已寫自已爽,我不是音樂人,我是雞排攤老闆。(這段話講了800遍了,講到我都煩了)

但小白不這麼認為~~
你是網路公眾人物、你是名人、網路是公開的地方、口德、不專業憑什麼大放厥詞、文章低俗、下流、沒水準」等等等~~

那種感覺就好像我在夜市賣雞排,顧客上門說:「你憑什麼在夜市賣雞排,人家「那裏那裏」多高級,人家「誰誰誰」多好吃,人家「誰誰誰」分店開幾間,你這種雞排連在夜市賣都不夠
↑請問,這到底是我的問題,還是顧客白目?

我只是一個攤排攤老闆,做點小生意賣雞排,不爽吃就不要吃,而且上門的人,沒有一個有付我錢的,他馬的~~要是有付錢,那我被「嫌說不好吃」我就認了。

明明上門吃免費的,還GGYY「靠北靠木」~~~這到底是誰的問題?


這到底是誰的問題?

就算上帝出馬「賣雞排」,有可能賣到「所有人」都滿意嗎?




◎真理的追求
什麼是真理?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什麼是真理? 說穿了~「你信不信而已」。

你相信它,它就是真理~
你不信它,它什麼也不是。

例如:你是基督徒,你相信上帝,你相信上帝是唯一的真神,雖然你沒見過上帝,但你相信上帝,那上帝就是真理。
也因為只有上帝是唯一的真神,所以其他的神都是假神。

同理在基督徒的眼中,其他外教的神都不是真神,如佛教的共主「釋迦牟尼佛」在基督徒的眼中也不是真神,是假的。

以上講了一堆:我要強調的就是這個→真理=信不信

你信~那就是真的,否則再簡單的事情通通都會變成是假的。 











  咦?說來說去,這個題目到底是幹麼的?

  想知道的人請親自找氓哥接洽揪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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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分秋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