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誌都沒再更新,倒不是因為我沒寫東西,其實我每天都在寫要參加道南的短篇小說,只是道南不准有發表後的作品,我只好忍住曝露的欲望,一節一節閉關慢慢來。

  這篇短篇小說和高中得到綠墨文藝小說佳作的<低能喔你>性質可說大不相同了,我期許這篇不僅有文學性,有象徵,還要不失從前個人風格一貫的曉暢。最近偵探小說看很多,也試圖引進一點懸疑的部分提味。得不得獎不是重點,重點是能不能藉此開拓自己的寫作廣度與深度,以及更重要的,抒發自己最近所感與所悟,以及最最最最重要的,主角以我為原型,而主角是個創作歌手……



  即使昨天也是六點起來,今天的我六點起來卻沒想賴床的疲憊,因為今早是球聚,也是我第一次去好樂迪那種ktv店唱歌,我這麼熱愛唱歌的人,睡意再深也一下就被驅趕殆盡了。雖然唱歌的餓(惡)欲無時不縈繞於心,但我只會在家裡、別人家或遊覽車上唱免錢的,ktv對我而言畢竟太奢華了。不過,唱歌如此神聖的事,能用世俗可得的金錢買到,何樂而不為?何況同行的都是很熟的隊友。

  我發現中文系的人好像都很會唱歌(我也是中文系的喔),至今沒聽過一個同學唱得爆差的。今天同行的有rain、小開、玉米、癡漢、俊宏、明諭和桂禾,沒錯,全部八人都是男的,同在一個包廂從早上八點半到下午兩點,真是詭異的場面。他們實在都好會唱,可說唱得都比我好得多(嚴正聲明這是極高的讚譽與極難達到的成就!)。

  rain的嗓音厚實、精準而極富感情,是我們當中我覺得最好聽的歌聲。他竟能將非常難唱的<愛愛愛>唱得如此流暢;唱<霍元甲>時更可怕,副歌他竟能「霍」完後接唱下一句卻完全不換氣;沒想到癡漢的真音竟如此高而有力,<I don't wanna close my eyes>原key唱得面不改色,是我在同輩中見過真音最強悍的高手;玉米真的很愛周杰倫,全部點的歌中有八成都是他的;明諭用鼻腔共鳴所發出的歌聲十分吸引人,聽了有種喝酒精濃度不低的甜酒的感覺……

  第一次到ktv,看到一堆在自己或別人家裡都唱不到的怪歌,興奮實在難以言喻呀!不能言喻,自然就要透過歌聲來大展歌喉、大顯身手兼大開殺戒了!說真的啦,個人覺得自己最近努力把共鳴調到鼻腔以上,邊騎腳踏車邊唱歌時盡量唱高一點的訓練有些成果,雖然不是很穩,至少中高音(預估一點do上幾個音之內)那塊有失而復得的感覺,而且在echo大神的強力加持下,我就算明知自己用錯位置發生了,歌聲居然還是可以聽啊!

  今天難得能唱到有好帥的mv的<尼可拉斯>,卻一時膽怯不敢唱原key,導致主歌嚴重低不下去,不過因為這首歌亂唱都嘛很酷,所以勉強還說得過去啦!反正也沒什麼人聽過這首歌,又沒開導音,所以好像也聽不太出來?我自己點的歌不多,畢竟自己喜歡的歌都太冷門了,唱幾首意思意思就好,我這人還是有羞恥心低!

  我這人雖然不會唱歌,流行音樂自信聽了不少,對自己的標準比對別人的還高許多,所以我自知自己尚有一大堆問題需要克服。雖然我對唱歌大概就和籃球一樣,不求勝負,也毫無羞恥心的懶得力求進步,但還是希望能在自己惰性尚未佔領的情況下有所長進。唉!我可不想真的淪落到只能唱偶像團體的歌啊!



  唱完歌後,我隨即到子齊家作大論發。作大論發除了讓我緊張又急躁外,實在沒什麼好說的,不如紀錄些軼事下來,還比較有趣。

  話說咱們奮鬥到晚上時,他媽媽回來了。

  「他平常在學校對你好不好啊?」

  「我對他當然很好!」子齊搶著道。

  「又不是在問你!」

  「呃……他對我很好啊!」我微笑道。由此可見我到了大學,真的變虛偽了。

  接著她細數他房間的汗牛充棟和音響、電腦等器材,都是他家人當中最棒的,尤其是書,才差一個月,又多出了一排。

  「你看我書多麼多。」

  「哼哼!我看你連這裡面的兩成都沒看完吧!」我嗤之以鼻。不過話說回來,即使是他全部藏書的兩成,大概也是我的藏書量的兩倍吧?

  他媽媽又領我去看從前子齊的「童書」,不外乎偉人傳記、科學雜誌一類。原來她從前就習慣幫書本穿衣服,也會寫「藏書人何年何月購得」之類的字樣,之前總在想他的習慣打哪來的,原來是家學淵源。

  她很好心,掏出一千元,要子齊帶我去一家義大利麵館吃晚餐。

  我彬彬有禮的推辭道:「不了不了!我隨便吃吃就好了。」

  「不行!我們要好好招待你。」她堅持。

  飄羽之心,路人皆知,又是一句「卻之不恭」順利成交。

  去的路上,子齊說:「之前我媽本來不喜歡同學來我家的,後來我跟她好好說了之後,她才答應的。」

  「那也要來的客人有才學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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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分秋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