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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說:「假如有人相信過某些斷不定的論證,他不怪自己頭腦不清,卻心煩了,把錯誤都撂在論證上,一輩子就厭恨論證、唾棄論證了。說不定真有那麼一套正確的論證,而且是可以學到的,可是這個厭恨論證的人就永遠求不到真理,沒法兒知道事物的本質了。婓多啊,這不是可悲的嗎?」

  我說:「我發誓,這該是可悲的。」

  他說:「所以我們首先要防備這點危險,心上不能有成見,認為論證都是沒準兒的。我們倒是應該承認自己不夠高明,該拿出大丈夫的氣概,勤勤奮奮地提高自己的識見,因為你和你們一伙人未來的日子還很長,而我呢,因為馬上就要死了。我生怕自己目前對這個問題失去哲學家的頭腦,成了個愛爭論、沒修養的人。這種人不理會事情的是非,只自以為是,要別人和他一般見解。我想,我和這種人至少有一點不同。別人對我的見解是否同意,我認為是次要的。我只是急切要我自己相信。我的朋友,瞧我這態度多自私呀。如果我的議論是對的,我有了信心就自己有好處;如果我死了什麼都沒有,我也不會臨死哀傷而招我的朋友的難受。反正我這點無知也不會有什麼害處,因為不會長久,一會兒就完了……」

  --柏拉圖著,楊絳譯:《婓多篇》。

 

  當我被稱呼為理性的人時,我竟然不是感到高興,而是驚訝。至少從高中起,我就不被當作理性的人看待了。我「理性」的檢視自己,若我真有理性,也是我感性訴求的包裝。畢竟在沒有愛的保證時,若無理性,我的感性有誰會去理會?

  當我見到不那麼理性的人如我這般(我不敢說還有比我更差勁的),還能要求他人的理解與諒解,周遭的人也不覺勉強的給予時,與其說是義憤填膺,不如說是嫉妒。「他們可以任性,為什麼我不能?」這樣的話我敢想,想得咬牙切齒不已,但我敢說、敢做嗎?我不會自欺欺人,說是我的理性管控我不這麼做,若真由理性管控,它告訴我的也是:這世界沒有一個容忍你任性的存在,即使有吧,你敢冒險看看嗎?

  我只想在在乎的人面前,變成一個好人,可是明明自己就不是,再裝也不會像,於是,只好逼自己學著做一個好人。我相信這世界上有真實的善人,有真實的求善,但把這種形容放在自己身上,是虛偽的麻醉--即使這很有吸引力。

 

  一個四面環山,領土狹仄的國家,既然不再允許我入境,即使再崇高再雲端,我本就沒那麼在乎,既然也沒被在乎,也不覺有什麼了不起的。

  在自己國境行之無礙的法律,管不了我這種從山腳路過的愚民吧?

 

  正在寫(或說修改)一篇散文。情節即使大半虛構,下筆第一句就知道,這將是無可救藥的陷溺。我知道這不會是成功的作品,它有太多自語、重複、語無倫次、無聊的淚水、粗糙的跳躍……。掏出真實,有時比寫出事實還可怕,對讀者、對作者皆然。寫作如果無法超脫,無法求得謬斯的加冕,就像一個不負責任的醫師,剖開肚皮,掀出內臟,便洗洗手,走人,腫瘤不但無法治癒,反而是將地雷翻出地表,要真的爆炸,讀者也不過一時硝煙障目,裂解四散的,是作者,是我自己。

 

  這次隊遊去的是宜蘭,今年跨年跟輕痰才去過,好在同去的人與去的地點都不太一樣。想必是因為有賺錢的關係,出門玩好像已不再是需要慎重考慮的問題。

  雖然我們的行程規劃大概只有民宿是確定的,其他部分幾乎是即興演出,不過若是大家一起行動,也不覺得有什麼問題,反正熱血的系隊最適合不拘小節了哈哈。

  去烏石港(可我根本沒看到港啊)玩水被埋在沙裡、在無人管理的外澳火車站內像是逃難中的歇息、羅東夜市吃吃吃、晚上在民宿裡看大家大聲打牌,一直喝酒喝到掛喝到吐……其實真的是沒做什麼事、去多少景點,隊遊卻正是在鬆散與不定的行程中,流洩出平日不易得到的閒適與樂趣。

  第一次喝那麼多酒,甚至是預謀想醉。起初想說既然用隊費買了那麼多酒,還有平常絕少喝到的伏特加,多喝一點就多賺一點,後來卻是想看看醉酒的滋味是如何。慢慢啜飲了四五杯,每杯的伏特加含量起碼接近半杯,醉意自然而然流貫全身,一開始是暖洋洋懶洋洋的,嘴角笑意一直浮現,醉到七八成時,走路開始不穩,身體不動,眼前的世界卻在地震,這時我的意識尚且清楚,只是已經跟身體處於半脫節狀態。當我想就到此為止時,偏偏明諭和俊宏又來灌我酒,第一次喝那麼多那麼烈的酒,當然撐不住這最後兩杯,連忙跑上廁所吐了兩回,隔天早上頭痛是還好,但早餐就吃不太下了。

  即使醉酒是如此痛苦,起碼知道自己不會發酒瘋或大小聲,看來自己酒品還不錯,可是另一方面又不免可惜,為什麼連喝醉酒都如此乖巧,真想任性一下,人家還願意包容我,說沒關係沒關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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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分秋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