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先開放一段時間,等到大家都看到版主回覆再看看要不要隱藏吧!反正這篇是要給高中同學笑的,唬爛至極。
目前先等到雅婕回應後再關掉。
這個小說的發想實在太有趣了,一想出開頭,我就從公館笑到回家,笑到路人都側目,還拿出行事曆記靈感,超久沒有想文章想那麼開心了。
惡搞高中時的人們和自己,依然是本人在政大不得不做的八十件事之一啊!
話說,昨晚我步出火車站,在人行道走著找自己的腳踏車,突然腳下傳來細緻柔軟的觸感,我心想不妙,運起「沾鞋十八跌」,極卸腳力,同時往左一縱。
寒風。微雨。
悠閒橫躺正享受著寒風微雨中的無上妙意的狗屎,此時開腸破肚,屍塊四散。
雖然我馬上收回九成內力,依然挽回不了他當場被我踢炸的命運。
「幹!」雖然閱過無數推理小說,我慈悲為懷,還是不忍卒睹那副慘象,掩面同時,右腳死命朝牆壁、地板磨蹭。
我全速騎回家,就庭院燈光仔細檢視,那屍塊不是零星點狀散布,根本我鞋底的凹陷處全被填得紮紮實實的,比最密的鴨蛋還密。我邊連聲幹罵,邊瘋狂的刷走「屎體」,心裡不妙之感又油然而生。
是怕又再踩到一次狗屎嗎?
靠,我哪那麼白痴。
我多年來未曾殺屎,何況是這麼慘無人道的手法,根本打從娘胎以來沒有過,這讓我擔心,會不會是隔天不詳的預兆?
「迷信!明天可能還可以去旁聽體育課打全場,我偏偏要穿這雙鞋怎麼樣?」我向老天爺比中指。
有句話說:「人無信,就是畜牲!」這句話是說,人如果不迷信,就是畜牲,唉!看來我真的是太鐵齒了,套宿營時學長姐一直反覆用低沉的語調說的:「有些事,是不能開玩笑的……」
今天,有個消息晴天霹靂的劈在我身上:我要被告了!
對「告」這個動詞印象最鮮明的一次,我網誌剛好有記載,就是馬尾把徵媽的網誌影印下來,加以圈點後殺到校長室的樹中奇談。果然,孔子人很nice的,德不孤,必有鄰啊!
大學同學畢竟立場再怎麼樣都有難處,我只好尋求我高中一代的幫助。
曾經揚言要被告的徵媽,自然是我的第一選擇。
「徵媽……」
「什麼媽?叫我徵姐姐!」她擦著自己的辦公桌,順便整理一下墊在桌墊下的劉德華海報。
「哎呀管你叫什麼,我要被告了啦!」
「我不是早就跟你講了,做人要小心嗎?我早就知道,你喔一定會惹事的啦……我常常說『小細節大關鍵』,你們都不把徵媽,不,是徵姐姐的話當話嘛!現在知道了吧……」
「老師!」
「不是跟你說了n遍,我才十八點五歲嗎?你看看,平常我講的話,你們有在聽嗎?我不是早就跟你講了……」
「……」
還是找美貌、氣質都在她千倍以上的欣然老師吧!
「Ellen!! Someone is likely to accuse me of rumoring!! What can I do?」接過老師泡好的奶茶,我一口氣說出想很久的英文。
「輝姐!第一個c不發音啦!像陪伴是accompany一樣啊!輝姐!你上大學都快一年了,英文這樣不行喔! 」她輕啟茶蓋,聲音輕靈。
「沒辦法啊!現在都沒人可以聽我一直學講英文了……這不是重點啦!我網誌因為亂寫人家壞話,人家說不撤就要告我啦!」
「罵他?Good job!!」她豎起大拇指。
「嗄?我現在不是罵馬尾啦!老師你記錯人了啦!」
「喔!是這樣嗎?那……叫他拿出證據來!」說完她作伸手狀。
「欣然老師!你是太想馬尾了嗎?他不是他他不是他他不是他!」
「呵呵,原來如此……」她掩著嘴,依然是優雅的笑容和笑聲。
「……」
老師畢竟還是有代溝,還是朋友可靠一點。
朋友!想到那群共同歡笑兩年的好友們,我心裡就彷彿燃起一把烈火!
十號公車站牌旁。
「小咪,我要被告了耶?」
「低能喔你?」他瞇起本來就很瞇的雙眼。
……不意外。
「帆哥,我要被告了耶?」
「干我屁事喔!」
「你!」
「你什麼你?對了,我們又要交英文日記了,快幫我寫!」
「我幫你那麼多,你見死不救,真是好朋友!」
「咦?你變聰明了耶!」
「……」
一旁帆哥的妹妹正毫不尊重學長的大笑著。
「柔妹!我之前有送你彩色鉛筆盒,對不對?」
「是啊!可是那不是大學同學送你的聖誕禮物而已嗎?(bigmama眉頭一皺!)」
「呃?反正你一定要幫我啦!我要被告了耶!」
「哈哈哈哈哈哈哈~~~~~~~」她的嗓門一般講話就很大聲,一大笑起來更是不得了,我連忙拿開手機,還是如雷貫耳。
等她好不容易笑完,我才急忙問:「別笑了啦!快救我!」
「河童就是河童,主人不管,就會出事情……」
「你也沒餵我很久了好不好!你家寵物快被安樂死了,別拖時間了啦!」
「我只能說……上帝保佑!」
「……」
我萬分氣餒時,有通不知名號碼來電。
我心想一定又不是好事,又控制不住好奇心,還是打開手機蓋了。
「喂?你猜得出來我是誰嗎?」
這麼黏膩的聲音?
「你……是鈺,鈺,鈺……馬尾!」
「哇!你還記得我耶!雖然我人在淡江,還是聽到有人說要告你的消息了喔!到底情況是怎樣,還有,你打算怎麼辦啊……喂?喂?你怎麼了?是暈倒了嗎?喂?喂?」
不知道過了多久,我又被手機吵醒了。
還是不明號碼,但跟剛剛那個不一樣。
我擦擦嘴角的白沫,強撐傷軀接起手機。
「PUZ!」
「哇!」我又開始大吐一場。
「喂?你怎麼了?是聽到我的聲音太興奮了嗎?我好歹也是教主,聽說你最近有大麻煩,串聯了從世新到大葉的所有拜玉教徒們,錄這段祈禱聖曲給你聽,來,準備開始囉,一、二、三!」
「PUZPUZPUZPUZPUZPUZPUZPUZPUZPUZPUZPUZPUZ!!!!!!!!!!!!」
「PUZPUZPUZPUZPUZPUZPUZPUZPUZPUZPUZPUZPUZ!!!!!!!!!!!!」
「PUZPUZPUZPUZPUZPUZPUZPUZPUZPUZPUZPUZPUZ!!!!!!!!!!!!」
「PUZPUZPUZPUZPUZPUZPUZPUZPUZPUZPUZPUZPUZ!!!!!!!!!!!!」
「PUZPUZPUZPUZPUZPUZPUZPUZPUZPUZPUZPUZPUZ!!!!!!!!!!!!」
當我幾已昏死之際,電鈴響了,我搖搖晃晃的去開門。
「好久不見!」
「小柏、教主、文富、小咪、帆哥……你們也太……驚喜了……」
「錄音版怕你聽不過癮,我們特地從淡水、陽明山、彰化各地趕來,就是要給你live音樂加視覺的饗宴啦!一、二、三,來!」
我的烈火馬上被澆熄了。
唉!君子之交淡如水,和他們太熟果然沒好下場。
要不是還有一些比較正常的例子,我絕對不可能還活著記述下一切。
「你覺得我很糟糕嗎?」我問金魚。
「不會呀!」她答得跟上次腳踏車落鏈時一樣快,酒窩微旋。
「那你會不會真的有事啊?」雅婕捎來一則悄悄話。
「有你家的pizza吃就好了!」我立刻回覆。
「輝姐!那我以後會不會看到你了?」俊安擔心的問。
「那就趕快多請我去你家唱歌幾次啊!」說著說著我又要引吭高歌。
「我們那麼久沒見了,難道以後都沒辦法相見了嗎?」愷珮難得和我同在線上。
「唉!說好的巧克力呢?」隨後附加一張哭臉。
「幹!你走了就沒新文章給我罵髒話了耶!」李宜璟再度在本人土地置入性宣傳自己的姓名。
「幹!」無需言詮的一個字。
「欸!你之前說要再次和我合唱的,現在怎麼辦?」遠在高雄中山大學的麗雅也得知消息,反正有光纖網路,再長的距離不是問題。
「看三立連續劇,不是都有那種隔著一塊玻璃的電話嗎?用那個唱歌一定驚嚇整間警局啊!」
「學長,死掉不過頭點痣,十八年後還是一條好漢!來世英雄再見!」子雅虎目含淚。
「喂!法條上說,我頂多被關一年,幹麼說得我要被槍斃一樣啊!」
唉!悲傷氣氛越來越濃了。
莫非大學綽號是氓哥,也是命運使然嗎?
莫非這就是流氓教授還不是教授時的必然遭遇嗎?
啊!對了!
我虎軀一震。
人家不是找呆呆(連台大躺著也中槍),不,是台大法律系的朋友來諮詢嗎,我記得有兩個高中同學也讀法律啊!
大根?她好像是搞財經法的耶!零分!
那就剩純正法律系的丸子啦!
哼哼,人家有呆呆,不,是台大,我有文化!文化聽起來就很有文化啊科科科!
總之,丸子最近都不上線,所以丸子,如果看到這篇求救信的話,趕快發動救援,或者是認識她的人見到她的話,請她趕快聯絡我,我的電話是三三四五六七八,重複一次,是三三四五六七八,十點後不要打來,因為我睡啦~~~~~~
http://www.youtube.com/watch?v=B0zcewViKsI(為免排版用到我抓狂,我以後再也不想嵌入了)
<早點回家> 詞/曲:青峰
那是在 被人們 感覺遺棄的地方
大馬路 矮平房 黃梅佈滿鬧嚷嚷
生命很短 山中開滿的果鋪成養老枝椏
日子很長 只要是站在等孩子的窗
我們都是 一個人加上另一個人的長相
時間的牆 從他們的手掌到我們的肩膀
流浪星光 代替著那麼多眼神對我說話
早點回家 早點回家
光溜溜 黏答答 孩提時光被原諒
牽絆絆 踉蹌蹌 白髮靠我們欣賞
生命很長 美好或者悲傷細數也數不完
日子很短 只要是陪在孩子的身旁
我們都是 一個人加上另一個人的長相
時間的牆 從他們的手掌到我們的肩膀
流浪星光 代替著那麼多眼神對我說話
早點回家 早點回家
心款款 影恍恍 牽手的步履成雙
天茫茫 月蒼蒼 你們的流域迴盪
笑吟吟 聲緩緩 盡頭前的路暖暖
泥土中央 屋瓦頂上 升起太陽
- 5月 26 週二 200921:30
還有誰念法律的快救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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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提告咧 我們家還有專用的法律顧問呢 付錢的呢 真是太好笑了
快借給我啦~~~~
好阿 我跟我媽咪講
價錢多少?我可不是一秒鐘幾十萬上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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ㄟㄟ.... 我的彩色鉛筆你拿去獻佛阿= =
你會看我的部落格喔(羞)
推推推!!!
感謝集氣囉!
當然會= = 做壞事被抓到了厚
果然,人賤,天會收啊!
幹 我沒有置入性宣傳! 而且好像只有我的有髒話 擺明自己特寫鏡頭給我= =
誰叫你的回應多半都是……
去~~~有甚麼代溝啊! >_< 你是指我們都聽不懂你在講甚麼嗎?! -_-" 人是可以同時具有美貌和智慧的啊~~ 拿我當例子說服力可能不足 那想想徵媽吧~~~~~ (誰在偷笑呀 沒禮貌~)
老師您竟然那麼快就掌握我的新聞啦!實在太令我驚嚇。
老師風華絕代,是最能和學生溝通的好老師了,怎麼會有什麼代溝呢呵呵呵(極力撇清)……美貌和智慧嘛,您自然是雙贏,至於徵媽嘛嘿嘿嘿(反正她不會看啦哇哈哈)……
高三升大一的暑假快結束時,您諄諄勸勉我,網誌記載:「我這人實在太重感情了,有時甚至重到沒有理智,她深深以此為憂。」這次雖然實在錯估人家的劣根性,導致人家以控告相脅(不要真以為這篇只是純虛構啊啊啊),至少我「懸崖勒馬」刪改掉文章了,雖然多半還是因為有人不想惹麻煩就是了。我有我的原則,也有自己覺得最好的自保方式。
我知道,如果當面跟你說這件事,你可能也會怪我太莽撞吧?只是,唉!您知道我說話就是那麼直。
又幾個月沒回去了,希望樹中校慶時我能回來再看您,那時我再把詳情告訴您吧!放心,我英文現在說得沒那麼爛啦!
但 也沒這麼好XDD
去死啦!
在此隆重介紹我高中的至交好友: 姓名:顏先生。 專長:打擊犯罪,背誦法條,尤其是對於對不動要提告的人做出反擊。 學歷:萬芳高中→ 東海大學法律系。 志向:檢察官。 若你有興趣,請洽他秘書蘇子齊的手機。 當然要他的msn也無不可。 之前顏先生直嚷著要送"蘇秘書"台中土產,說不定能分你一些。
沒想到緊要關頭你也能發揮作用。
喔不,我打錯字,是「動」不動。
一直想問 大頭貼是寰宇奇藏嗎?
是低,用了三年以上了吧!雖然我對他感覺其實也還好,反正長得不錯嘛!
我有聽你的話,收起屬於自己的一個巴掌囉!可是這樣好像還不夠耶?
其實我覺得這件事是你的錯 當他來跟你談時你也不該態度輕蔑,因為你比較理虧 我一個法學組的朋友在認真讀書加女朋友ing 另一個財法組的同學說他要讀經濟學和辦營隊 政大法的和以上兩位都大聲疾呼說他們超混, 我也不知怎麼辦了.....
吼!你回應寫清楚一點啦!
理虧若是指文章的事,那可要建立在他說的所謂原意、原事和原本說的話都是真的,別人的說法都是錯的上,我到底有何必要無條件相信人家所謂的「澄清」?世上畢竟沒有真的很準的測謊機,又沒有錄音(最近好像規定不算法庭直接證據了)、錄影之類的實證,為免查證的麻煩,我姑且當他說的都是對的,故將文章刪除,免得有刪不乾淨的地方,再生是非。至於觀感部份,我本來就無須因他一面之詞而改變什麼,何況所謂禮貌,十有八九不過是好看的偽裝,我態度或許輕蔑,然而說話方面除了立場始終是那句「事實寫得有錯我會改,然而個人觀感就是我個人的事」之外,可沒輕蔑人家到哪去,倒是聽聽人家禮貌盡去的話語,或許你對輕蔑這個形容詞會有更深刻的認識。
依照我的理解,理虧應該是指本人悠閒的寫硬筆書法,幾乎不看他一眼的事。除了個人實在不想正視他之外,我想有一個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牽扯到以前不愉快的記憶。
或許我沒跟你說過,我有個高中同學,也就是綽號馬尾的那位,因為自己遲到太多次又不做愛校服務,畢業前發現操行會不及格,就拜託他私下非常厭惡的導師幫他消過,老師不肯,他就將老師在部落格上寫的有罵到他的文章(跟我一樣,沒有指名道姓,沒有人身攻擊,沒有髒話,也沒有可以證明是錯的偽事實),全數印出,加以圈點劃線,由他媽媽殺到校長室去告御狀,罪名大概是毀謗學生之類的。那時離畢業已經不到兩個禮拜,那個人的垃圾又是眾所皆知,那人的翻臉不認人作為因而引起眾怒,老師當然也十分生氣和難過,想說怎麼會教出這種學生。我一直很支持這個老師,所以看到類似的行為-也就是把我文章擅自印出來-時,我想我控制不住情緒也是合情合理的,那代表曾經撲向我老師的污濁海嘯如今撲到我身上了,不知道這麼說你能不能理解與諒解?當然,在人家眼中,他控制不了情緒情有可原,我們控制不了個人好惡就是不對(參照董驊案例),也是極有道理的。
吼!怎麼你結交的法律系朋友剛好都不能用啊!
還是老話一句啦,「不笑,不哭,只是看」,無關的人不需要淌渾水,頂多你們問我詳細對話時我說出來搏你們一笑(很多真的很好笑呀),你若真想知道真相,以後總還有機會親身了解的,也不必想說要如何預設立場了。如果我的文章真的如人所說的洗腦力極強,解藥就是親自跟人家相處囉!
幹 是發生什麼事了? 誰要動小飄羽?!ˋˊ
連假四天總有時間講的,大學總算有個讓我滔滔不絕的話題,非常好玩啊!(前提是我還沒被抓走之前啦)
我星期五放假 這是目前確定的消息
可是我現在身無分文耶!
我不認為是你的錯, 也很抱歉我什麼都沒說, 因為我真的不想蔓生支節想愉快度過餘生(?)之類的, 對不起, 不過說真的你那個時候這樣態度真的會讓他有理由有藉口說 他根本沒有認真要跟我談, 而會讓你自己負分這樣.
人各有志囉,誰叫我就是愛亂惹麻煩?
請看新文章囉!我從不追求表面的勝利,他覺得自己大勝而沾沾自喜(呸呸呸!我又代替他說話了),我覺得自己聽到很多不是文字能表現出來的真相而到處說給人家笑,不也是各取所需嗎?
還有,我發現你回應人很喜歡冒出「這樣」耶,是說話的習慣嗎?
哈哈哈 我們財經法律系也是法律系阿 比法律系法學組更好找工作喔
是這樣喔!快幫我聯絡丸子,一起商討訴訟對策!
感謝輝哥有提到我 看完之後 笑到不行
快來合唱吧~~
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啊!! 不過我想你懂我在說什麼,我所謂的輕蔑事實上是你讓對方的火氣無法紓緩。 好啦!我還有成大的法律朋友啦!不然看你要不要中興的。 哎呀!你知道其實這是難贏的啊!因為這無關對不對,也無關事實證據存在啊!
原來如此,看來我還是抓不到你的頻率啊~~~
不過話說回來,寫文章不也是讓我火氣舒緩的途徑?那我是否能完全忽略事實描述的真實性?
「難贏」的主詞是誰呢?反正我讓步已極,我也無須多說什麼,不如看看控方說法吧,那就不是我能左右的部分了。
我只是想讓大家看完版主回覆再收起來,你再留,我啥時才能收攤呀?
耶,我現在在樓上的家:)
干我什麼事?
一人一留言阻止忙哥收
最好會有人要啦!
不要收啦! 我想只是法律不保護寫文章的人啊!
我不受保護你還叫我不要收?
話說你也不要只在我這繞,總要看看人家的說法才行呀!
還有一篇你回應我我還來不及看就不開放了是殺笅!
是這個嗎?
17樓
到底發生什麼可怕的事了??????
gary1iao 於 May 28, 2009 09:24 AM 回應
詳情日後再說囉~~
版主 於 May 28, 2009 11:05 AM 回覆 | 刪除 | 修改回覆
總是版主的回覆比鄉民多.... 哈哈哈~我知道你身陷官司之苦... 但我實在是覺得太好笑了 用義大利文來說就是...Questa commedia e' molto stupenda! 翻譯:這齣喜劇實在是太精采了!!Bravo! 哈哈哈~~ (這完全是在幸災樂禍阿!
我超認真的啊!回覆都當網誌寫呢!
我不裝可憐也被罵到臭頭了,你還笑!巧克力快快做好送來!要甜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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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小子 雖然我應該要站你這邊 但是你居然把我寫的這麼無情= = 把我講的像是吃完就甩了似的... 不過我當然絕對百分之百的站在我低能的河童寵物這邊啦 如果需要有人當砲轟手的話 我絕對第一個站出來的啦 拜託!我的嘴巴可不是長假的 法律系是吧! 沒有理的話法律系有個屁用? 我就看他到底有多厲害啦~ 不過我想他是看你憨厚想嚇嚇你啦~ 千萬不要懼怕惡勢力喔!
你lag很久囉!連雅婕都超早到了,你是我的主人耶!算了,反正我已經能獨立了!
兩年前的隔空大戰,真的就像在眼前一樣(記得那時候還是星光一)。想想,以前的自己還真衝動,跟人家隔空對嗆什麼,最後還不是急怒加飢餓攻心,形式上落了敗。這次我沒那麼笨,採取極端相反的方式--一副不要緊的樣子。唉,兩者的共通點是,都超沒禮貌,不過,這次對我的微詞比較多,畢竟溫和的儒家才是中文系的王道嘛!以前的我越多人挺我越開心,現在?我反而需要叫大家別太相信我的看法,至少表面上不要做出來,免得替自己招惹麻煩(當然也有些人自動自發的做了),甚至還叫一個朋友看人家有誠意就趕快跟人家和好,就算你是大學同學好了,衝動過後我可能還是會叫你不要出聲吧!真希望這就是成熟圓融的開始啊……
好久沒跟人這麼暢快的談這件事了,爽快!
補充一點~ 雖然我不是唸法律的 他有法律系當靠山 我有上帝當靠山溜~
阿門~~
實在太感人囉~ 我家的河童長大啦~ 不過不知道唱歌功力有沒有長大就是了~ 我想...聽歌應該比餵食還要重要吧! 所以改天讓我聽聽囉~
有唱歌那麼好聽的主人,寵物當然不能讓你丟臉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