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期待這一天,很多幾個月不見的老同學都能再齊聚一堂。

  有回來的人粗略一算,大概也接近二十個了吧?接近一半,正是我預估的,可惜有些人原本說要回來卻沒有,實在可惜。尤其是璇子,沒辦法跟她pk籃球實在遺憾,不過跨年也要到了,見面時間也不遠了。

  教主風采依舊,垃圾話依舊,令我不禁起雞皮。好險他的知己小柏還是沒來,否則我就萬劫不復了。

  柔妹腳傷雖然好了,疤痕看起來還是很恐怖。她成熟了很多,無論是外表還是心靈。

  愛留本名的傢伙還是一副大嬸樣,憶汝則漂亮到幾乎認不出。

  女生幾乎都變美了,化妝化得很剛好,沒太超過的可怖情形。

  冠蘋還是不要減肥啦,現在這樣不是很好?

  佩怡頭髮染得很好,一度讓我忘記她叫我去看醫生。

  我原本以為子豪遠在中部不會來,結果還是來了,有想哭哭的衝動,不知道是因為太久沒見到他、沒想到他會出現,還是他實在瘦得不像話?

  至於老師部份,上禮拜回來送禮時就有見到一些,大概都是老樣子。遙爸還是一樣逼機,不過真的看起來愈來愈年輕了,帶班對他的影響實在很大。

  其他的,我覺得帆哥的網誌描述的很貼切:

  人超好的體育老師

  越來越帥的王董(根本是我的偶像阿)

  當然包含了最美麗的那一位英文老師

  班導!?恩.......

  看到最後一句我忍不住爆笑出來。

  比起上一次,徵媽似乎更接近以往的顛峰狀態,動輒「我早就跟你們說過」、「我說的沒錯吧」的招牌話,真是親切呀!(把她老在學弟妹面前抹黑我的形象不提)。三個多月的專任,應該讓她修身養息夠了。

  這禮拜四我才剛修好<老師>給堂錡教授指教(他看到多達十一頁的臭長文不知作何感想),感觸還滿深的。因為我之前才被直屬學姊說還像高中生的樣子(可是昨晚嬸嬸說我長大人了耶?),所以基本上我那時的想法和現在沒什麼差別,就不知畢業前後,大家的想法有沒有變化了。

  中餐大家在鮮天下解決,鍋貼居然貴了一塊,政大旁的八方雲集還是每顆四塊耶!雖然那時的客人真的很多,不過準備餐點的速度還是要加強啦!

  柔妹那裡生活之苦,實在不是我這個強說愁的假文青能夠想像的。大學真的很極端,找不到相知的一群,就只好在角落孤獨的欣賞自己、緬懷過去。子齊的<垂顧>、明明很厲害的彥如的胖子說,都是我們這群人最深刻卻最殘忍的寫照。

  從鮮天下回到學校的那段路,我和柔妹唱起了<出發>,或許我們兩人都很喜歡這首歌,第一次跟她可以合到key。能跟這麼會唱歌的人合到key,不是音樂人是很難想像的。

  唱到「我想像有天我能卸下,沉重的包袱將過去好好看清楚」,正要進入副歌的最高潮,我正陶醉於我們倆共織的歌聲,有人從前方拍了我的左肩一下。

  我愕然停步。

  第一次如此深刻的感受到,「驚」這個正流行的「語氣」是多麼簡潔而貼切。

  那人微笑向我抬手致意,走去。

  那人有著滿腮的鬍渣。

  那人……是?

  我霍然轉頭,大罵(我那時的音量真的很大):「他不是說我虛偽嗎?還跟我打招呼幹麼?」

  靠!過去那位說「以後不會出現在我的視線」的包袱,怎麼又自動跳出來了?

  雖然大家都在笑我,可是我真的很怒(最近總在跟流行)。

  「他有跟你打招呼嗎?」我問高偉。

  「我還跟他擁抱一下。」他又泛出那欠打的笑容。

  「這種事你也做得出來?你這件外套趕快拿去燒了吧!」

  這時有人會問啦:「你不是一向都自稱自己是佛心來的?虧你還是慈青社的,怎麼人家跟你打招呼,你不回就算了,還那麼生氣?」

  我要聲明,我的佛心只用在我喜歡,至少是我不討厭的人的身上,那種三番兩次挑戰我的耐性的傢伙,我可沒多餘的好意給他,更何況,我給他的好意又豈止一次了?

  我常說,你可以憑個人喜好去討厭一個人,因為雖然不理性,但法律也沒規定人一定要理性的看待別人;然而,如果你明明只因個人感覺而討厭,卻要用看似理性的論述去說服,甚至強迫別人也得跟你一樣討厭那個人,恕我不能認同;最下格的,是明明討厭一個人討厭的要死,居然還可以在那人面前表現出一副沒事的模樣,最垃圾的是還發生在我自己身上,這我豈止不能認同,根本只能唾棄!

  我會對他那種喬裝沒事的態度感到不爽,是因為這種事也不是只有在我身上發生過,所以我有理由認為他對這兩件相似行為的心態也是一致的,進而感到生氣。他當然在整體的道德程度上沒馬尾那般低下,不過也沒幾個人能低得過他了。

  就在此時,有人輕拍我的右肩。

  那時,我想到連號稱大學有嶄新的生活、「603是603」的他都能回來,焉知我轉頭後映入眼簾了,不是拈花微笑的髮箍加馬尾?

  儘管如此,我還是霍然轉過頭來。

  那人……是?

  「啊!你怎麼回來了?」我驚呼。

  「我十一點就回來啦!」她笑開,很有氣質的。

  竟是我的偶像,宇容大姐鳳駕啊!

  認識宇容大姐之懶人包:http://www.wretch.cc/blog/a147182131/18171636(靠這篇還有那傢伙的腳印!)

  「喔!看到你,我剛剛的怒氣全都一掃而空了!」

  「為什麼啊?」

  「你剛剛有遇到boss嗎?」

  「boss?」

  「就你國中最要好的朋友呀!」

  她哈哈大笑:「剛剛他有跟我打招呼。怎麼了嗎?」

  「吼!你都沒在看我的部落格喔……」

  垃圾話事件懶人包:http://www.wretch.cc/blog/a147182131/27498615

  之前看她的部落格,還是一貫的憂鬱風,好險她只是沒空將快樂的一面打上去而已。今天看來,她的笑容變多了,也多話起來,但我相信這是因為她和我很熟的關係。

  「你剛剛好像馬尾喔!一直纏著人家!」待她走後,小咪嗤之以鼻。

  「聽你在放屁,是她主動跟我講話的好嗎?」我也嗤之以鼻。

  有句話說,上帝關了一扇門,自然會再開一扇窗,雖然剛剛祂開了臭水溝的人孔蓋,但開給我的窗子卻是迎向和煦陽光的,那我也沒什麼理由怪祂老人家了。

  最後,我不具名的說幾句話。

  我不懂愛情。我有喜歡過人,從以前到現在也不只喜歡過一個人,但喜歡和愛還是有微妙卻巨大的不同。

  最近我喜歡的那個人,我仍能以朋友的角度和她相處,不是我能很淡然,只是我與她真正稱得上相處的時間,尚不足以讓我有展開追求的渴望。

  愛就不同了,她讓人掙扎於安於好友與勇敢告白之間;她讓你享受到生命的樂趣,也讓你想死。

  我知道這差別,但不能體會後者,只能用很膚淺的形容詞去說明,因此,我無法給陷於後者的人任何建議。

  想愛想到想死的人,只有他的伊人是他的救命繩索,別說我,任何人都幫不了,也不是他想要的救命者。

  在高中時,曾有人大談追求人的技巧與策略,儘管我毫無經驗,但我並不認為那些真是溺於愛河者的救生圈,不過是獵奇搜豔那等級數的孫子兵法。

  感性,豈可用理性括約?

  所以,無論接下來「你」往哪條路走、用什麼方式走,都不要再多想是否合適。這種事,要看她,更要看天,事成要謝天,不成,也不需要後悔。

  至少,你走過,你愛過,是不是?

  那些慣戰沙場的人,儘管笑我的愚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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