嘖嘖,有些情緒,面對面時顧忌人家而不發作就算了,還可以欺騙自己越來越成熟了(其實最近還不是不顧人家感覺亂說話);因為顧忌人家而不敢寫出來,那編織得再華麗的謊話,也矇不了自己。

  那一個時間點的作為,臨上公車前和同學聊聊後,才驚覺自己怎麼還能微笑帶過,才醞釀出文謅謅的如子齊說來,是積鬱,自然風的如我,還真是有點白爛。

  我對人有負面的感覺,可粗分成三個層次:

  不喜歡:沒惹到我,單純因為主觀理智的不認同,或情感上的不喜歡。

  討厭:有惹到我,不認同也不喜歡。

  恨:對我而言,是垃圾一樣高的境界。

  「不喜歡」的人或許不算少,因為我一向很堅持己見,頑石看別人也總覺他們冥頑不靈;我這人一向寬大為懷,能到「討厭」這個地步寥寥可數,而且風頭一過,幾乎都會退回「不喜歡」冷凍封存;「恨」就更少見了,標籤的黏性更弱,通常沒多久就隨風而逝。

  高中有個人三關都闖過,史無前例,後無來者。儘管畢業半年多了,他還死賴在「討厭」的關口不肯走,我相信無論擺在誰的生命長路上,都是經典。

  http://www.wretch.cc/blog/a147182131/17788680(要知當時我的部落格總人氣還沒破千,能有二十四的回應根本是神蹟)

  那個人惹惱我的其中一點,就是毫不顧忌的在我面前耍川劇變臉,並且完全不當我一回事。我討厭做作,更厭惡純粹為了得利而傷人的虛偽。

  說到現在。其實我注意了一段時間了。我可沒那等閒情偷偷注意,只是我性之所至就會耍孤僻不講話,常常大家就會忘記我的存在,開始打開心扉說真心話。人們常會提到他,眾口鑠金,我的腦袋便勾勒出一幅清晰的形象,高高掛在「不喜歡」裡。不過,胡適說的好:「大膽假設,小心求證」,沒真的相處就貼出通緝,未免草率。

  (嗶~)今天之後,我想可以開始裱框、敲釘子了。

  做得這麼粗略,白目如我都不會做,要不然哪輪得到人家?所以我不客觀的認為,擺明是棉裡飛針。

  今天預定要做的做不成,我在強裝笑容的底下掙扎不止,最後依然嘆氣:反正有的是時間討論這件事,何必非挑此刻?

  說來說去,還是自作孽,忘了道德畢竟不是人人皆該遵守,何況是自己的那把刻度和國際標準不甚相同的尺。「誰管你啊?」中共某官員不是這麼說我們嗎?

  我不說多餘的「別擔心」了。(這不是說了嗎?)經過半年的世故教程,雖然我不太受教,總還知道張伯倫的和平政策。如果我沒過人的修養,那個最近一直氓哥氓哥叫到連我哥都知道的樊牧杰,或是那個說我猥瑣好吃最近我總算順從民意封了他的嘴的學弟,焉能見到阿波羅對他們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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