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推庭瑄今天的當頭棒喝。果然不愧是荒島小公主兼教授成長期之齊齊的主人。

  不過,這是在扣掉被嘴砲妖怪和變態魔女雙重附身之後的言論才成立。



  我發覺我到大學,愈來愈不在意別人對我的看法。想少開口就少開口,想亂唱歌就亂唱歌,何其快哉!自然,這是因為暫時少了在乎的對象,當然更不會有什麼在意的言語。

  為了行文方便,這裡暫且將看法一律標上負面。需要辨別的是,看法有分成兩種,一種是偏向事實的,另一種是偏向感覺的。

  前者就很好解決,人家婊我,說的對就改,說的錯就澄清,不管人家的用心為何,內容的對錯不可不分。例如我極應該被說成一個都不跟直屬打招呼的怪異學弟,這的確是事實,是我的錯,只是阿布家聚依然大手筆罷了。又例如就算系卡當天有個我完全不認識的人,在我自以為投入時射花生命中正悠哉盪鞦韆的懸鐘錘,不爽歸不爽,但魔音穿腦到分數有個被當掉(好在於高中叫「活當」),這是事實,人家放暗器也因而有了正當性。相反的,某些極其淫邪下流奇情小說類型之亂點鴛鴦譜,視而不見,留了就刪,何其快哉!

  後者嘛,人家說人家的,與我何干?既然無一定對錯高下的標準,爭又何益?最適合的例子無非文學,我視某些受人驚嘆名次甚高的文學獎作品為用偉岸主題包成的紙老虎,但評審有評審的胃口,我幹譙歸幹譙,仍不得不承認他們在道德上並無問題,我仍會承認他們判斷的合法性,簡單來說,我不會主張人家的眼光要和我一致才正確,因為不可能達成。同樣的,我也不會覺得沒跟流行的價值觀跑是件錯事,若人家將此視為落伍,也是人家的權利,但我並無義務接受這類指責並作毫無反省之處的反省。



  孟子嘴砲歸嘴砲,的確有不少話說得滿不錯的,要不然也不會被叫嘴砲了。今舉一例,非常適合這裡:「愛人不親,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禮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其身正,則天下歸之。詩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又說:「夫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以上都是我默背出來的唷啾咪!

  我們再怎麼厲害,也不能把別人變成自己,能真正管到的只有自己。人家說了、做了什麼讓我們不爽,「求諸己,而後求諸人」,若不爽的是苦藥,憑什麼因為難吃就「勿求其心」?這樣病有好的一天嗎?大篇幅形容誇示苦藥之苦,寄望以小是掩大非,就算能騙得周遭都看不見病徵,最終痛苦仍將「反乎爾者」。若不爽的是臭屁,屁者,氣也,虛無飄渺也。既然無憑依,久了就會散了,屁再五顏六色也一樣,又何必去在意?最怕的是「本來無一物,自已惹塵埃」,企圖以此淡化自己的挫折感,那就更無謂無聊了,最好的例子就是國中時的我,有興趣的考古一下就知道。



  所以結論就是……這篇是第一篇講到大學的「議論批評」耶?

  唉唉,可惜文字上看起來又像在喇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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